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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佛山市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12-09 09:39:00 文章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佛环〔2019〕140号
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分局:
为加强对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完善环境应急预案体系,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我局制定了《佛山市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佛山市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实施办法
链接:《佛山市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