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二季度,全市(含顺德)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分别为11、39、57、33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浓度的第95百分位数为1.0毫克/立方米,臭氧(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浓度的第90百分位数为202微克/立方米。按照空气质量指数(AQI)评价,全市优良天数占整月有效天数的80.2%。
第二季度受温度升高、太阳辐射增强等因素影响,O3-8h浓度增幅明显。全市(含顺德)重度污染出现2天,中度污染出现4天,轻度污染出现12天,首要污染物主要为O3-8h。O3-8h作为首要污染物出现比例为62.3%。除O3增幅明显外,SO2、NO2、PM10、PM2.5、CO浓度均低于第一季度浓度值;与去年同期相比,SO2、CO出现降幅,NO2、PM10、PM2.5、O3浓度均高于去年同期水平。第二季度全市18天不达标,禅城、南海、顺德、高明、三水不达标天数分别为19天、21天、15天、15天和22天,超标污染物主要为NO2、PM2.5、O3。
备注: 2017年第二季度空气质量情况及与去年同期、上季度情况
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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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2平均
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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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平均
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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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10平均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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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2.5平均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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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浓度第95位百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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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3_8h浓度第90位百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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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QI达标天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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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第二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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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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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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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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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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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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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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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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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第二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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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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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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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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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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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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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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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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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第一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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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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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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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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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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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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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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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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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二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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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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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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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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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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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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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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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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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SO2、NO2、PM10、O3_8h和PM2.5浓度单位为μg/m3;CO浓度单位为mg/m3;
数据按照《关于调整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有效性统计方法的通知》(总站气字[2016]276号)中的新规定进行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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