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根据《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的通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我局2023年普法宣传工作方案,请遵照实施。请各分局结合本区实际参照制定普法宣传工作方案并落实,并请于2023年10月10日前将本区执法典型案件案例(至少两个)报送市局法规科。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2月8日
(联系人:刘佳玲,联系电话:83359727)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普法宣传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普法宣传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民法典以及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为重点,以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提升公民生态环境法治素养为目标,不断推进生态环境普法工作走向深入。通过日常学习与重要时点宣传相结合,多层次多领域开展普法宣传,深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依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普法宣传工作要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佛山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以及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结合《2023年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加强《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读本的学习,局领导班子全年开展学法活动不少于1次,参加法治专题讲座不少于 2 次。同时,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并将党内法规学习列入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内容。
(二)加强法律法规培训宣贯,提升生态环境依法行政能力。一是结合日常业务工作,重点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生态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宣贯《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佛山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佛山市河涌水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推动生态环境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更加精准有效。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学法考试和各业务培训,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组织局领导干部和普通干部旁听庭审,通过庭审案例以案促学,进一步提升法治信仰和法治素养。四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实际工作,执法人员要具备说理式执法能力,加强生态环境领域普法宣传,将履职实践变成生动的法治宣传教育实践,进而促进自身的法治解决问题能力提升。
(三)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指导培训。一是加强基层行政执法指导,面向许可、处罚、检查、强制等领域开展依法行政执法实战培训。对基层镇街能力薄弱带来的工作问题,加强培训,强化一对一带班指导,组织业务标兵和岗位能手开展“传帮带”,开展以实战为目标的执法培训,将培训地点放到实际执法现场,通过言传身教提高基层现场执法人员综合业务能力。二是加强环境执法学习研讨。不定期梳理典型执法案例,通过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执法业务研讨会等形式,对典型案例以及执法过程中发现的疑难问题进行讨论分析和答疑,点评法律难点、疑点及风险点,避免其他执法人员重复走弯路,提升基层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执法水平,提高执法团队实战能力。三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取各分局及镇街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案卷进行交叉评查。加强与各分局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的交流与沟通,对发现的问题总结分析,提出指导意见,不断规范行政执法,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案件办理质量。
(四)持续开展“送法规、送技术”服务企业。一是以“三个一普法帮扶”品牌为依托,对企业进行常态化普法宣传,通过现场执法检查时派发一本普法宣传手册并进行讲解,提升企业法律认识和守法意识。二是结合现场检查内容就企业存在问题开展一次提升整治座谈会,推动企业及时开展针对性提升整治,防范违法风险,就企业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一次回头看,跟进企业整改情况,协助企业落实好整改措施,提升污染防治水平。三是持续开展环保法律法规、政策、治理技术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将执法帮扶融入日常执法,提升帮扶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围绕重点时节开展社会面普法宣传。一是组织开展2023年“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坚持与全市宪法普法宣传部署整体联动、统筹谋划、形成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上下共同学习宣传宪法的浓厚氛围。二是结合六五环境日、世界地球日等时间节点,开展生态环境公益活动及环保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将环保科普课程和法律法规知识送进课堂,积极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提高居民环保守法意识。
(六)丰富学习宣传形式。一是创新网络宣传手段和平台。应用新技术、新模式策划创作宣传环保普法产品,综合运用互联网、客户端等,制作网络新媒体宣传环保普法产品,提高政务新媒体的宣传力、引导力、影响力。二是继续做好“佛山生态环境”微信、微博公众号运维。及时发布环保政务动态和环保热点、解读环保政策法律法规、提供环境举报服务,把“双微”平台打造成为生态环境部门与市民快速互动交流和普及环保法律法规的重要沟通平台。
(七)加强“以案释法”工作。加强典型案例收集,充分发挥微信、网站等新媒体的普法作用,继续精心打造“以案说法”品牌栏目,持续发布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专栏中对典型案例开展分析及法理解读,对广大企业单位起到法律警示及风险防范的作用。各分局全年报送典型案件案例不少于2篇。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市生态环境局各科室应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业务与普法做到工作统筹规划安排,确保市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重点突出,注重实效。各科室应按照《佛山市生态环境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有序实施,在普法创意上下功夫,同时注重拓宽普法宣传渠道,提高普法的精准率,确保普法工作有成效,助推生态环境工作有序开展。
(三)做好普法宣传项目有关材料收集、存档及报送工作。各相关科室在做好普法宣传项目的同时,要注意妥善保存好相关佐证材料,如开展活动的通知、报纸杂志的报道截图、照片、政务信息简讯、音频、节目或活动录播视频、印刷品(如海报、宣传小册子、书籍等)、宣传纪念品或普法宣传项目效果分析报告等,形成普法宣传工作台账,于2023年11月20日前将普法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台账资料报送法规科。所有照片请以时间、单位、地点、开展活动内容命名,如:2023年X年X月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在XXX开展XXX活动,参加XXX人次。
附件:1.佛山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2.佛山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领导干部应知应会
法律法规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