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佛山市环保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思路
发表时间:2012-08-29 16:54:00                       文章来源: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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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我市环保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环保厅的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总量减排为总揽,以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以开展生态创建为载体,全面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及能力建设,着力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强化环境监管,确保环境安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实现“十二五”的良好开局奠定基础。 2011年我市环境质量进一步好转。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主要江河水质符合功能区水质标准要求,城市内河涌总体水质状况有所好转,全市整体环境空气质量比去年同期有所好转。

  一、2011年我市环保工作情况。

  2011年,我市环保工作主要抓以下六方面的工作。

  (一)围绕社会经济与污染减排共赢发展为中心,科学谋划“十二五”减排工作。

  一是打好“十二五”开局战。以《佛山市“十二五”经济社会与污染减排共赢发展专题调研报告》为蓝本,积极开展“十二五”重点行业减排潜力研究,切实做好污染物普查动态更新工作,结合省下达的“十二五”总量减排目标责任(征求意见稿),进一步量化“十二五”减排空间和方向,细化政策及保障措施。根据“十二五”污染减排工作新增的任务和部门职能,及时调整了我市污染减排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并召开全市减排工作会议,布置2011年及“十二五”污染减排工作,强化减排工作领导。

  二是加大减排项目监管力度。继续加强对新建减排项目以及回头看企业的减排监管和督查力度,巩固减排成效。按照《佛山市城镇污水处理特许经营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细化相应考核办法,切实强化对新建和原有污水处理厂运行的监管,确保规范运营;加强脱硫设施运行监管,确保电厂脱硫设施长期稳定运行,巩固二氧化硫减排成果。重点做好已建成脱硝设施和低氮燃烧技术的减排项目监督管理,在稳定达标排放的同时,确保“十二五”氮氧化物减排的最大化认可。

  (二)围绕环境优化提升为中心,推进环境污染整治工作。

  一是加大机动车污染防治。制定了《佛山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方案》,进一步规范我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工作;制定我市黄标车的淘汰方案,严格执行机动车报废制度等措施,逐步加快黄标车淘汰工作;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检查整治工作,强化对辖区内车检机构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检测数据分析研究,探索解决机动车排气定期检测通过率低的问题。

  二是加快燃煤、燃重油、燃木材小锅炉淘汰工作。按照“限期整治,强化监管,适当奖励”的原则,对全市10蒸吨/小时以下在用、停用燃煤、燃重油、燃木材锅炉开展整治工作,目前顺利推开锅炉淘汰工作,并划定我市高污染燃料限制区域。

  三是开展VOC防治工作。分行业、分阶段逐步开展VOC污染治理工作,确保全部重点监管企业于2015年年底前完成治理任务,实现VOCs稳定达标排放。组织开展VOC排放重点监管企业有机溶剂使用及排放控制调查工作,进一步摸清VOC排放重点监管企业的相关情况,建立定期的有机溶剂使用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污染控制登记报告制度。

  四是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市的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启动《佛山市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开展涉重金属污染企业现场调查,组织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企业调查工作,深入掌握我市涉重金属污染企业的基本情况。

  五是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开展对全市共有51家企业(省级验收46家,市级验收5家)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专项行动,督促企业切实做好审核工作。编制佛山市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宣传手册并向全市派发,加大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宣传力度,引导相关企业优先实施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为企业与清洁生产技术服务单位搭建联系桥梁。

  (三)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为中心,强化环境审批工作。

  一是积极推进完善规划环评。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加强对未通过规划环评审查的开发区督促、指导,对实施五年以上、存在高环境风险的工业集聚区规划,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提出园区环境风险防范对策建议和跟踪监测计划等。启动了全市化工产业与环境协调发展规划调研工作,摸清我市当前化工产业分布和发展特点,为下一步化工行业企业发展提供较科学合理的依据。

  二是全力推进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全面摸底排查2003年以来审批的项目,制定推动验收工作开展的三年规划和年度计划,要求涉及160个项目的56家建设单位核实本单位项目建设、投运情况,尽快完善已运行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争取早日还清旧帐,对未经验收擅自投入生产(运行)的建设项目依法依规开展督办整改或查处工作,切实抓好“未验先投”项目的整改工作。

  (四)围绕造福群众为中心,强化城市环境公共安全保障工作。

  一是加大力度实施饮用水源的保护。做好西江水系及北江水系饮用水源保护区划调整的可行性研究,开展西、北江水系饮用水源保护区划调整工作。提升和修改佛山市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准化建设规范手册,推进佛山市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准化建设示范工程建设,组织开展佛山市重点饮用水源保护区固定告示牌设置工作。加大饮用水源巡查力度,保障我市饮用水源安全。

  二是开展全市铅蓄电池企业污染防治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铅蓄电池专项检查,加强部门联动,合力推进铅蓄电池行业整治。为建立铅蓄电池行业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彻底消除铅蓄电池企业环境污染隐患,提出铅蓄电池行业综合整治措施,依法处置存在环保违法行为的企业,建立铅蓄电池企业“一厂一档”管理方案,制定铅蓄电池行业污染综合整治验收程序和验收标准。

  三是开展医药制造企业、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专项排查。责令相关医药企业抓紧落实环保审批验收手续,加强现场监督检查频次,强化监督,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完善医药制造企业废渣处置台账,确保危险废物得到有效处置。开展“两危行业”专项执法检查。开展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逐步推开危废规范化管理工作,选取首批企业推行规范化管理,再逐步推广到所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全面提升我市危险废物的管理水平。

  四是做好辐射放射的环境日常监管。严格规范对放射源和射线装置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放射源档案库,并进行动态更新,完善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的档案管理,开展辐射安全许可证换证工作,通过各级环保部门进行现场检查的方式督促许可证过期的企业单位进行及时办理许可证换证手续。

  (五)围绕探索环保新道路为中心, 开展生态市创建工作。

  我市已经取得环保模范城市的称号,今后我市要向更高阶段、更高层面发展,要坚定不移走建设生态文明的发展道路。3月29日,我市召开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总结暨生态市创建动员大会。会议对在创模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并总结创模经验,并对全面启动国家生态市创建作动员。目前,我市印发《佛山市创建国家生态市工作实施方案》, 要求各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要对照生态市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佛山市生态市建设规划大纲》和《佛山市生态市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目前大纲已通过专家论证。

  (六)围绕基础能力建设为中心,以制度创新缓解环境容量之困。

  一是开展智能环保建设。将提升信息化水平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力争通过智能环保建设,逐步实现对环境数据的统一管理和深度利用,紧密结合环保业务和环保工作的开展,完善全市统一的环保系统内部管理平台,推动上下级业务系统互联互通,促进资源共享;整合优化环境信息基础网络和管理系统,进一步提高数据利用的质量。目前,我局在调研的基础上,初拟了建设方案,明确环境信息化的目标与任务、具体技术路线和整体架构。

  二是积极探索制度创新。市委十届十次全会要求环保工作要“以制度创新缓解环保容量之困”。为贯彻落实好市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探索环保工作新路子,从制度层面纵深推进生态环保工作,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我局组织了专门小组,围绕如何创新环保监管模式,开展了深入调查研究,在充分听取上下级环保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意见建议,借鉴学习省内外的经验做法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从创新综合决策、创新环境经济政策、创新环境监管制度、创新环保科技服务四个方面提出创新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意见。

  三是推进监测能力建设。全市环境质量监测站点实时联网项目于6月份通过专家验收,提高监测数据的时效性,新建新建世纪莲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具有多元素监测功能。遥感监测应急车投入使用、沙口水质自动站高锰酸盐指数水质自动监测仪安装调试完毕,惠景城测点的对比测点完成重建。

  四是积极开展项目研究。开展大气复合机理研究、大气预报预警系统、污染源现状分析等大气专项研究,掌握我市的大气污染成因和机理、挥发性在机物源现状等情况。开展水文资料、内河涌等基础性研究,为我市水环境保护提供依据。

  五是开展环保宣传工作。紧紧围绕推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开展形式多样、内容新颖丰富的宣传活动,参加民生直通车、广佛都市网视频直播等节目,举办环保大接访活动,加强与群众互动对话。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环境保护,为我市环保工作提供浓厚的舆论氛围和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当前环保工作存在的问题。

  2011年,我市大力开展生态环境再造,全面推进环境治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环保基础设施、环境监测监管能力、环保机构队伍建设都得到了加强,环境保护事业深入发展的基础已进一步夯实。但环保工作面临的形势仍然很严峻。一是环境隐患多,环境安全形势严峻。二是群众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度越来越高,环保工作与群众的期望值存在矛盾。三是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环境污染仍有历史欠帐。

  三、2012年我市环保主要工作思路。

  2012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 “两转型,一再造” (推进产业转型、城市转型和环境再造)科学发展的要求,以污染减排为抓手,以改善环境质量、建设生态市为目标,把加强环境保护与提高发展质量、促进城市环境提升结合起来,保护环境、优化发展,着力解决影响群众健康、影响城市形象和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积极探索环保新道路,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支撑。重点抓好项工作:

  (一)死守红线,打好总量减排攻坚战。

  一是坚守准入门槛,推进落后产能淘汰。严格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前置审批制度,对未按期完成减排任务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或“行业限批”。对“两高一资”行业实行更严格的地方排放标准,逐步完善重污染行业环境准入标准体系,提高环保准入门槛,推动重污染行业优化升级。

  二是加强重点项目建设和运行,落实工程减排。完善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配套管网,提高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效率,切实加强污水处理厂的监管,使污水处理设施切实发挥减排效益。提升对氨氮的处理效果及工业氨氮的削减量。进一步加强对火电厂现有脱硫设施的改造提升,积极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工作。

  三是完善重点污染源管理,提升监管减排。继续加强对新建减排项目以及回头看企业的减排监管和督查力度,巩固减排成效。切实强化对新建和原有污水处理厂运行的监管,确保规范运营;加强脱硫设施运行监管,确保电厂脱硫设施长期稳定运行,巩固二氧化硫减排成果。重点督促已有脱销设施火电机组切实运行脱销系统,确保氨氮减排落到实处。

  (二)创建生态文明,推进农村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继续抓好生态市建设工作。2012年生态市创建工作要做好:继续完善生态建设规划。重点完善环境支撑体系、生态安全体系、资源保障体系、生态产业体系、和谐人居体系等5大体系建设,主要在环境污染防治、国家生态区和生态镇村创建、节能减排、城乡环境建设、产业结构调整、自然保护、生态修复、环境安全、社会保障等方面全力突破,取得成效。积极落实保障措施。结合“十二五”环保规划编制,加强政策研究,出台相关措施,建立完善推动生态文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考核机制、经济政策和强化环境准入、严格环境监督管理等的政策措施,积极探索环保新道路,为全面推进“十二五”环保工作打下基础。

  二是强化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把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加大农村环境保护投入,把“以奖促治”作为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硬抓手和突破口,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立完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统筹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扩大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覆盖率;突出抓好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推动建立完善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制度体系;深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有效遏制并减轻农业面源污染程度。

  (三)优化环境,继续解决市民关心的环境问题。 

  一是加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落实加快淘汰黄标车工作实施方案,实施限制高污染(高排放)汽车通行第三阶段工作,按照前三阶段实施情况,制定下一步限行措施,严格执行机动车报废制度等措施,加强对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分行业、分阶段逐步开展VOCs污染治理工作,完成印刷、制鞋、家具行业、汽车制造行业省重点监控企业名单中其他企业的治理任务,削减VOC的排放;力争淘汰计划要求的燃煤、燃重油和燃木材工业锅炉,开展锅炉污染物达标限期整治,拟保留锅炉必须改燃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建设高效脱硫除尘、降氮脱硝设施,加强对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使用和污染物排放的监管。 

  二是全面铺开重金属污染防治及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工作。实施我市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全面铺开我市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加大执法力度,做好涉重金属企业的监管工作;推进我市清洁生产工作,结合我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审的考核要求,对全市21个清洁生产重点行业的全部企业实施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全部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估验收工作。

  三是加强水污染防治。突出抓好饮用水源安全保障,健全饮用水源安全预警机制,完善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建设合格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推进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和活动的清理工作,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水质超标的河涌的监督管理。

  (四)严格环境执法,确保全市环境安全。

  一是探索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联动,会同市纪委监察局推动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联合查处机制的实施,主动移送环境违法案件,追究环境违法违纪者的纪律责任和行政责任;加强与司法机关的联动,配合公安、法院等机构,强化环境刑事责任的追究力度,严厉打击环境犯罪。

  二是加大环保执法力度。高度重视环境信访工作,加强环境污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解决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进行逐一排查,建档立案,加强全过程环境监管,切实落实监管责任,防范污染事故的发生。

  (五)完善智能环保,推进基础能力建设。

  一是加快智能环保建设。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四化融合,智慧佛山”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5年)》,重点理顺主要环保业务的各个环节,实现业务流程的标准化;推进重点环保业务的信息系统的建设,初步完成业务的集成,完成现有的环境业务管理系统的整合工作;初步形成市对区的环境监管体系。善优化水、大气环境质量分析模型,实现大气、水环境质量预测预报,智慧环保初见成效。

  二是加大监测能力建设。继续加强大气、水环境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安装及运行,实现重金属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管理,完成放射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开展水、大气和土壤环境重金属污染状况监测。建立空气监测预报与预警系统。

  三是加强队伍和能力建设。注重对区环保部门的业务监督指导,做到事权下放与强化用权监管相结合,构筑权责明晰的市、区、镇三级环保监管体系。要加强环保培训工作,扩大基层环保工作人员培训覆盖面,不断提高基层业务能力。要加强环保能力建设,提升环境监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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