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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污染土壤水泥窑协同处置环境管理工作指引 (试行)》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26-03-12 17:03:08 字号: 分享至:

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污染土壤实施水泥窑协同处置环境管理,规范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染土壤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我局制定了《佛山市污染土壤水泥窑协同处置环境管理工作指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3月12日    


附件下载: 佛山市污染土壤水泥窑协同处置环境管理工作指引(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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