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佛山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九条“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发布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处置能力、利用处置状况等信息”的规定,现将我市2022年度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如下:
一、 全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综述
2022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构建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体系。一是全面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二是稳步推进固废处置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加强疫情期间医疗废物环境监管。四是深入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强化申报登记制度落实。五是加大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力度,强化政策支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固体废物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 全市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理、处置信息
(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1.产生、贮存、利用和处置量
2022年,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年产生量461.85万吨,综合利用量407.1万吨,综合利用率88%;处置量52.29万吨,贮存量4.17万吨(见表1)。
表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利用情况表
注:1. 综合利用量(处置量)包括综合利用(处置)往年贮存量
2. 综合利用率=综合利用量/(产生量+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类别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前5位的工业固体废物依次为:其它废物、炉渣、粉煤灰、污泥、脱硫石膏,其产生量合计461.08万吨,占全市当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的99.83%(见表2)。
表2 2022年度产生量前5位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3.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主要企业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前5位的企业(见表3)共产生固体废物153.25万吨,占全市当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的33.18%。
表3 2022年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前5位企业
(二)工业危险废物
1.产生、贮存、利用和处置量
2022年,全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47.16万吨,上年底贮存量4.04万吨,自行利用处置量为5.81万吨,委外利用处置量为42.25万吨(利用处置量包含利用处置上年贮存量),本年底贮存量3.13万吨(见表4)。
表4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及利用情况
2.工业危险废物主要类别
全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排名前5位从大到小的危险废物主要类别依次为:焚烧处置残渣(HW18)、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HW48)、表面处理废物(HW17)、废酸(HW34)、其他废物(HW49),其产生量合计41.09万吨,占全市危险废物总类别产生量的比例为87.13%(见表5)。
表5 2022年度产生量前5位的工业危险废物
3.产生工业危险废物的主要企业
全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前5位的企业(见表6)产生量合计18.63万吨,占全市工业危险废物总量的39.5%。
表6 2022年度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前5位企业
4.废铅蓄电池转移情况
2022年,全市共有5家危险废物收集持证企业开展废铅蓄电池收集,共收集废铅蓄电池 1.8万吨。
5.佛山市工业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见表7)
表7 2022年佛山市工业危险废物持证单位名单
注:工业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以省生态环境厅网上公布为准。
网址:https://gdee.gd.gov.cn/gdeepub/data/hazar
(三)医疗废物
2022年佛山市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共产生医疗废物17527吨,全部交由佛山市绿健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为100%。
(四)电子废物
全市共有1家具备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质企业,2022年共收集废弃电视机、电脑、冰箱、空调、洗衣机合计983246台,拆解977366台。
表8 2022年佛山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情况
(五)生活垃圾
我市生活垃圾处置方式主要是以焚烧发电为主,卫生填埋为辅,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做到日产日清。2022年全市城乡生活垃圾产生量(按清运量计)约398.26万吨,无害化处理量约398.26万吨,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全市厨余垃圾处理量约33.73万吨,全部实行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
(六)建筑垃圾
2022年,全市建筑垃圾产生量为979.28万立方米,其中,工程回填利用888.83万立方米、资源化利用88.56万立方米。全市共有合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5个,总设计处理能力429.6万立方米/年。
(七)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
2022年佛山市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泥32.1万吨,采用焚烧、制砖等方式实现100%无害化处置。按处置方式分类,全市污泥采用焚烧利用处置26.15万吨;采用制砖等建材利用方式处置5.95万吨。
附属其他内容
1.信息发布城市: 佛山市
2.信息发布机构: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3.信息发布日期:2023年6月5日
4.信息发布周期: 一年
5.信息来源:2022年环境统计、佛山市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城管执法、水利部门相关数据。
粤公网安备 440604020024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