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受理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更新补贴申请有关情况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和大气污染物减排财政激励工作的通知》(粤环发〔2025〕1号)等文件,结合我市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工作进展,现就更新补贴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7月30日,佛山市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更新补贴资金尚有少量额度。现按照省生态环境厅有关工作要求,决定至2026年8月15日起,在“广东粤焕新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重新受理佛山市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更新补贴申请,具体额度发放方式为:每日9点放名额,每日新增1个更新补贴名额,每日存量更新名额以及淘汰补贴申请名额不受限制。根据“总额控制、先到先得”原则,我局将严格按照申请人提交申请的时间先后顺序审核发放补贴,补贴金额发放以最终审核结果为准。请符合条件的车主合理安排申请时间,一旦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我局将停止受理申请。如有疑问,可致电0757-83210772咨询。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7月31日
(上述信息将发布到“广东粤焕新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网站、生态佛山公众号等平台公告,公告期10个工作日。)
粤公网安备 440604020024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