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关于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更新补贴有关情况的公告(截至5月29日)
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和大气污染物减排财政激励工作的通知》(粤环发〔2025〕1号)等文件,结合我市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工作进展情况,现就更新补贴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5月29日12时,我市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更新补贴申请已达到资金总额的90%,更新补贴资金预算临近申请完毕。现对更新补贴业务实施库存控制,每日9点放名额,每日新增5个更新补贴名额,每日存量更新名额以及淘汰补贴名额不受限制。根据“总额控制、先到先得”原则,我局将严格按照申请人提交申请的时间先后顺序审核发放补贴,补贴金额发放以最终审核结果为准。请符合条件的车主合理安排申请时间,一旦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我局将停止受理申请。如有疑问,可致电0757-83210772咨询。
上述信息将发布到“广东粤焕新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网站、生态佛山公众号等平台公告。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5月29日
粤公网安备 440604020024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