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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关于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更新补贴有关情况的公告

来源: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5-25 09:13:59 字号: 分享至:

  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和大气污染物减排财政激励工作的通知》(粤环发〔2025〕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工作进展情况,现就更新补贴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初步测算,截至2026年5月21日19时,我市通过“广东粤焕新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提交的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更新补贴申请(含已发放补贴)已达到资金总额的70%,更新补贴资金预算临近申请完毕。

  根据补贴资金“总额控制、先到先得”原则,我局将严格按照申请人在“广东粤焕新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提交申请的时间先后顺序审核发放补贴,补贴金额发放以最终审核结果为准。请符合条件的车主合理安排申请时间,一旦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我局将停止受理申请。如有疑问,可致电0757-83210772咨询。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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