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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佛山市南海区官窑亿彤金属表面处理厂(普通合伙)移出佛山市2026年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公示

来源: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4-13 15:48:29 字号: 分享至:

  经核查,我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内企业佛山市南海区官窑亿彤金属表面处理厂(普通合伙)因存在环境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不再符合《广东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七条“守法状况良好,近两年内未受到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的纳入条件,按照《广东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四条的规定,现将佛山市南海区官窑亿彤金属表面处理厂(普通合伙)移出佛山市2026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并予以公示。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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