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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生态环境局构建“办事不求人”企业服务体系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2024年修订)

来源: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3-21 08:49:53 字号: 分享至: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精神,持续构建佛山生态环境领域“办事不求人”企业服务体系,围绕“百千万”高质量发展工程、绿美佛山生态建设等重大部署,深入打造一流营商环境,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服务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战略,提出以下措施。

一、充分发挥分区管控和环评的引领、优化和服务作用

1.持续规范清晰环境准入要求。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提高精细化差异化管理水平,科学指导各类规划开发建设活动。依托“一网统管”专题建设,强化环境准入研判、选址选线合理性分析等功能,开发上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应用模块,全面开放“公众查询端”,服务规划编制和项目招商引资等科学决策,增强企业对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自我预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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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动落实园区规划环评。聚焦佛北战新产业园、十大园区和产业集聚区等重大产业平台建设,由政府落实园区规划环评编制,完善生态环境现状调查、提供周边排污企业明细、明确排水去向、开展整体环境影响分析、提供削减替代源方案等,为入园建设项目环评编制提供基础资料和引用条件,减轻项目环评编制难度和编制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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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强化产业园区环境设施支撑。优化园区产业导入和空间布局,推动园区土地集约利用、产业集聚发展、污染集中治理。强化园区环境基础设施配套因地制宜布局集中供热设施,推动污水集中处理,拓展发展空间,降低治污成本,促进形成企业专注生产、集中设施专注治污的互惠共赢发展模式。

4.一网通办环保服务。持续实行标准统一、体验一致的审批服务模式,将企业环保服务事项办理指南、材料清单、办理流程、业务办理等模块数据归集到广东政府服务网,实现“一网通办”“全程网办”,让企业办事不用“多地跑”“折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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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简化办理环评审批。豁免办理。将生产工艺简单、污染影响轻微的项目列入豁免环评管理名录,将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工业厂房、仓库项目认定为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免于办理环评手续。快捷办理。对“带项目方案”出让用地的项目1、按“标准地”2供应方式获得工业用地的项目,实行1日办结的告知承诺制审批3简化办理以产业园区为重点,持续深化区域(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改革,不断扩大改革区域4对未列入环评审批负面清单、符合改革区域区域(规划)环评结论的建设项目,原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降级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原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打捆”办理。对集中搬迁入专业主题园内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试点开展同类项目环评“打捆”审批。联动办理。继续在全市范围试行环评与排污许可联动改革,现有用地范围内变动但不新增污染物排放种类和数量、不加重环境风险的改建项目,可直接通过申领(或变更)排污许可证予以确认;现有用地范围内变动但不新增污染物排放种类和数量、不加重环境风险的扩建项目,实行环评文件告知承诺制和排污许可证并联审批。在顺德区均安金属表面处理城实施“两证合一”改革,推行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一次申请、一证办理”,减少重复申报,提高审批效能;对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实施建设项目环评与入河排污口设置联动审批,实现“同步提交、同步审查、同步审批”的便民、利民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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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重点项目提前介入。对全市制造业集聚发展的重大载体规划布局、重点项目的开发建设,实行环境准入服务关口前移,在空间布局、产业引导、规划环评、邻避化解、风险管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提前介入指导。对重项目实施从环评编制到环评审批全过程保障,编制阶段协助提供环评所需资料,持续跟踪指导。环评阶段实行即到即受理、即受理即评估、评估与审查同步。落实“领导小组+代办小组”制度,优化“审批代办”服务,推动项目快审快批快建。对纳入“审批代办”的建设项目,在政策法规许可范围内特事特办、优先办理、把事办成。

7.强化排污指标统筹保障。坚持“好项目不缺环境指标,有环境容量的地方不缺环境指标”的理念,持续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增强排污指标供给,为先进制造业投资新建、增资扩产提供环境要素保障。加强重点污染物排污指标精细化管理,提升存量利用效率、优化增量合理配置,切实保障先进制造业、战略性产业项目落地建设。建立重大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提前预警机制,预留重大项目所需总量指标。加强排污指标市区联动和统筹调配,全力支持各级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排污指标由生态环境部门供给支撑,无需企业自行寻找替代来源。

排污指标.png排污权交易.png

    二、加强对企业治污的指导和服务

8.提升企业治污能力。聚焦“工艺可行、设施可靠、成本可控、第三方可信”,搭建产污企业与治污企业供需对接交流平台,开展VOCs治理工艺分析,因地制宜帮助企业选取经济技术适用的VOCs治理技术,打造可供复制的典型治污样板工程,提升企业对VOCs治理设施如何建、怎么管的能力;持续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指导排水企业规范污水治理,建立雨污分流、梳理管网布局、清晰排水去向,避免企业排水乱接错接而造成的环境违法风险;持续推进金属表面处理、化工等重点行业废水治理提升,降低企业环境事故风险;落实《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管理体系技术规范》、《佛山市铝灰渣处理处置环境管理指南》,强化对危险废物收集试点、铝灰渣处置或豁免利用单位全过程环境管理,逐步实现危险废物转移运输轨迹实时在线监控和联动监管;规范现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运体系,并有效对接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协同处置,管好无利用价值一般工业固废;继续推动危险废物价格透明化、公开化,推行服务直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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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降低企业治污成本。围绕VOCs治理、活性炭更换、零星工业废水处理、危废收集处理等常见领域,继续组织引导中小微企业以整体市场规模换取性价高的优质服务,减少中间环节,建立直联机制,降低企业治污成本。强化对铝灰渣利用处置单位全过程监管,提升铝灰渣无害化后高铝料价值,降低铝灰渣处置价格;进一步丰富拓展危废收运处置类别,持续强化本地处置设施能力建设,降低跨省、跨市转移的运输成本和环境风险;持续推动建设凹版印刷、金属表面处理等集聚发展、上楼发展、集中治污、集中管理的专业主题园区,共享治污降低企业生产成本,保障配套产业供应链安全。

佛山市已获资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名单和废物收集中转贮存试点单位清单.png

10.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全力支持、鼓励和指导企业申请国家、省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对开展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费用加大补贴扶持力度。将节能降碳、绿色化改造纳入全市新一轮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资金奖补范围,综合采用直接资金奖补、贷款贴息、融资租赁补贴、贷款风险补贴方式予以支持。

11.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建立典型行业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台账记录、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工作模板,发布工作样表和指导视频,开展常见问题分类整改指导,帮助企业提升排污许可执行能力和自行监测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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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全面实施差别化精准执法

12.开展非现场执法。优化执法方式,强化数据运用,开展非现场执法。综合应用自动监测、过程监控、智能视频监控、走航车、无人机区域排查、便携式检测仪现场快速检测等科技手段,进一步增强执法精准性,降低现场执法检查数量,对企业实施“无事不扰”。

13.开展“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公平、公正、公开开展日常执法。制定生态环境部门牵头的“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避免多头、多轮、多层级“频繁”检查。持续发布动态执法正面清单,对正面清单企业减免现场执法。完善正面清单入选、退出工作机制,增强正面清单管理企业获得感。

2024年度佛山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第一批企业名单)(1).png

14.持续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推动《佛山市环境执法观察期制度》落地实施,对符合规定条件按要求完成整改的豁免处罚综合应用道歉承诺、轻微不罚、首违不罚执法观察期等制度,给予主观上想做好客观上能力不足的企业合理整改机会,支持企业提升环境守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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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大力净化第三方服务市场

15.规范第三方服务市场。推进行业自律,充分发挥环保产业协会等行业组织作用,鼓励区域内从事环评、自主验收、环境监测、自动监控、应急预案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等环保第三方机构主动公开服务质量承诺、公平竞争承诺;规范行业从业行为,采取专项检查、抽查核查、技术评估(复核)、考核评价等方式,加强对第三方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规范引导第三方环保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强化行业监管,依法严厉打击第三方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对涉嫌环境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部门;加强信用监管,落实抽查结果公示制度,将处罚结果纳入信用体系并广泛宣传,推动建立有序的环保供给市场,让广大企业享受到货真价实的优质服务。

项目竣工验收.png

  五、全方位真诚服务企业

16.落实“三个一”普法帮扶制度。开展一次普法,告知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风险点和整改要求;向企业派发一本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宣传小册子,宣传法律规定及法律责任;就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风险点整改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跟进企业整改落实情况。组织普惠性宣传服务。专栏汇总,在微信公众号持续推出环保锦囊环保办事不求人、典型行业治污技术等“干货”栏目,将企业关心的环保业务办理流程、相关政策法规解读、结果公示等内容进行专栏汇总,方便企业查询;丰富形式采用视频、条漫、图解等通俗易懂的方式,及时有效“输送”到各企业专人解答,公开市、区生态环境部门电话5,方便企业进行业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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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营造务实工作作风。强化实事求是工作作风,对企业不提不切实际要求,不搞“一刀切”。持续落实企业接访日、企业家接待日制度,深入践行“四下基层”工作法,深入企业、行业协会了解一线需求出台政策文件及时听取企业意见建议,政策实施过程中及时评估实施成效,实现点对点、全过程跟踪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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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主动接受公众监督。缩减监督层次、提高监督效能,在佛山市域范围内,企业凡遇到环保审批效率不高、办事服务拖拉、问题不一次性告知、无目标性的现场检查过频过繁、工作敷衍塞责、有“吃拿卡要”倾向、处罚不公等作风纪律问题的,无论涉及何级生态环境部门,均可直接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畅通企业诉求反映渠道,市生态环境局开设作风监督电话(涉及业务咨询问题请拨打本文第13点公布的电话)、政务邮箱、信箱6由专人负责跟进处理企业诉求,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


1“带项目方案”出让用地的项目是指全市范围内带城市设计方案、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或基础设施条件等出让用地的新改扩建项目。

2“标准地”是指在完成区域评估基础上,带着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容积率、环保要求、产业方向、安全生产要求等基本指标进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

3告知承诺制审批: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符合规定的环评文件及承诺书,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不对环评文件开展实质性审查,在官方网站上公开建设单位的承诺书和环评文件全本(涉密内容除外),在依法完成公示后审批部门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公示期间有重大异议的项目除外)。

4 目前改革区域包括:禅城全域、高明全域、南海区桂城街道、西樵镇,顺德区顺德(龙江)数字装备园、华南金属表面处理中心、顺德区容桂街道金属表面处理产业园(浦京华创环保科技城)、均安镇金属表面处理产业园、均安印花产业园、顺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含广东省智能制造产业基地、广东省创新转化生物产业园、北滘工业园和马冈科技园)、顺德区勒流北部片区、龙江镇家具优先发展区、顺德高新区二期、德区龙江镇大坝涌口千亩产业园、顺德(陈村)智能装备产业园、三水区西南街道、乐平镇、南山镇。

5环评业务咨询电话:市生态环境局:0757-83330034,禅城分局:0757-82346395,南海分局:0757-86297622顺德分局:0757-22835872,高明分局:0757-88988678,三水分局:0757-87732030

执法业务咨询电话:市生态环境局:0757-83384670,禅城分局:0757-82341320,南海分局:0757-86320247,顺德分局:0757-22380875,高明分局:0757-88988813,三水分局:0757-87767731。

6电话:0757-8328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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