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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四季度佛山市环境空气质量情况

来源: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1-22 16:05:25 字号: 分享至:

  2025年第四季度,佛山市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7、34、49、28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日平均浓度的第95百分位数为0.8毫克/立方米,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O3-8h)浓度的第90百分位数为144微克/立方米。按照空气质量指数(AQI)评价,全市优良天数占整月有效天数的93.5%。

  与上季度相比,O3-8h浓度下降,其余五项污染物浓度上升。与去年同期相比,六项污染物浓度下降或持平。

  2025年第四季度空气质量情况及与去年同期、上季度情况

时段

SO2

平均浓度

NO2

平均浓度

PM10

平均浓度

PM2.5

平均浓度

CO日平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

O3-8h浓度第90百分位数

AQI优良天数比例

2025年第四季度

7

34

49

28

0.8

144

93.5%

2024年第四季度

9

35

49

30

0.9

157

90.2%

2025年第三季度

5

21

25

14

0.7

150

94.6%

年二级标准

60

40

70

35

4.0

160

-

注:SO2、NO2、PM10、O3-8h和PM2.5浓度单位为μg/m3;CO浓度单位为mg/m3;结果按《关于调整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有效性统计方法的通知》(总站气字〔2016〕276号)规定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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