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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二季度佛山市环境空气质量情况

来源: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07-18 10:59:20 字号: 分享至:

  2023年第二季度,佛山市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6、26、35、19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日平均浓度的第95百分位数为0.8毫克/立方米,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O3-8h)浓度的第90百分位数为164微克/立方米。按照空气质量指数(AQI)评价,全市优良天数占整季度有效天数的87.9%。

  与上一季度相比,六项污染物指标浓度均有所下降。与去年同期相比,SO2浓度持平,O3-8h和CO浓度有所下降,其他三项污染物指标浓度均出现上升。

  表2  2023年第二季度空气质量情况及与去年同期、上季度情况

时段

SO2平均

浓度

NO2平均

浓度

PM10平均浓度

PM2.5平均浓度

CO日平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

O3-8h浓度第90百分位数

AQI优良天数比例

2023年

第二季度

6

26

35

19

0.8

164

87.9%

2023年

第一季度

7

32

50

29

1

169

85.6%

2022年

第二季度

6

25

32

16

0.9

185

85.7%

年二级标准

60

40

70

35

4.0

160

-

注:SO2、NO2、PM10、O3-8h和PM2.5浓度单位为μg/m3;CO浓度单位为mg/m3;数据按照《关于调整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有效性统计方法的通知》(总站气字〔2016〕276号)中的新规定进行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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