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无障碍浏览

我市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推进会

来源: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3-27 15:34:42 字号: 分享至:

  2024年3月25日上午,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杰主持召开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推进会。市生态环境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等12个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有关负责同志以及各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市生态环境局就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汇报。汇报指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坚持以“修复受损环境、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工作基调,积极探索、大力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共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40宗,办结率100%,涉赔偿金额2166.96万元。2023年,我市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联动,以制度规范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工作高效开展,积极推动损害赔偿案件办理,在实践中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水平。

  刘杰指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区要提高政治站位和认识,积极主动作为,公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财政以及司法机关等要形成部门联动,共同发力,要以追究损害责任为导向,全力办好一批涉刑大案要案,要让损害环境的违法犯罪企业付出代价;要力争办案一个,教育一片,各区、各部门要通过个案说法等方式,让“损害担责”的理念在群众中传播,切实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增强企业的环境管理意识,从根本上改变以牺牲环境和他人利益为代价的经济增长方式。

  会上,市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以及顺德区、三水区政府也分别就职能领域以及所在辖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开展情况作报告。


首页| 网站导航| 使用帮助| 联系我们| 版权信息| 关于我们

粤公网安备 44060402002435号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版权所有

佛山市环境信息中心制作与维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榴苑路20号

办公电话:(0757)83382525电子邮箱:foshanepb@sthj.foshan.gov.cn

ICP备案号:粤ICP备19122161号-1网站标识码440600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