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第二次公开征求《佛山市生态环境局执法观察期工作制度》(试行)意见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进一步优化行政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根据生态环境部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工作安排和省政府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以及《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深入优化生态环境执法方式助力稳住经济大盘的十二项措施>的通知》(粤环函〔2022〕50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我局组织编制了《佛山市生态环境执法观察期工作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30日(7个工作日)。具体途径如下:
1.邮寄至佛山市禅城区榴苑路20号佛山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一支队(邮政编码:528000);
2.电子邮箱:daicn@sthj.foshan.gov.cn
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附件:佛山市生态环境执法观察期工作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