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实施第一阶段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了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市民身体健康,佛山市生态环境局起草了《关于实施第一阶段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的意见或建议请于2019年9月27日前向市生态环境局提交。具体途径如下:
1.邮寄至佛山市禅城区榴苑路20号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邮政编码:528000);
2.传真:83392865
3.电子邮箱:dqhjk@sthj.foshan.gov.cn 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附件:关于实施第一阶段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公开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