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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实施第一阶段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9-09-16 11:18:00 字号: 分享至:

  为了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市民身体健康,佛山市生态环境局起草了《关于实施第一阶段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的意见或建议请于2019年9月27日前向市生态环境局提交。具体途径如下: 

  1.邮寄至佛山市禅城区榴苑路20号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邮政编码:528000); 

  2.传真:83392865 

  3.电子邮箱:dqhjk@sthj.foshan.gov.cn 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附件:关于实施第一阶段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公开征求意见稿) 

  

附件下载: 附件:关于实施第一阶段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管的通告(公开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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