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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十五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推进工作项目更正公告

来源:采购代理 发布时间:2026-06-15 11:17:46 字号: 分享至: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采购人名称: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原公告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十五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推进工作项目

  首次公告时间:2026年4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内容

  更正原因:因采购需求参数调整,更改项目内容及需求。

  更正内容:

  原公告内容及需求为:

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内容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无废城市”建设要求,提出佛山市“十五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的重点任务,细致分析主要目标指标,编制佛山市“十五五”“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结合佛山市“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经验情况,推动提炼1-2个具有本地特色的典型。案例并开展推广。按照国家、省“无废城市”建设评估要求和标准,跟踪评估2026年佛山市“无废城市”建设情况,对当年度全市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置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形成2026年佛山市“无废城市”建设跟踪评估报告,为下一年度“无废城市”建设提供指导依据。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编制“十五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无废城市”建设要求,梳理“十四五”时期佛山市“无废城市”建设总体组织实施情况、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及工作目标、任务清单、项目清单完成情况,对全市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置情况进一步分析,研判佛山市“十五五”期间“无废城市”建设发展态势,研究实施路径与总体思路,科学设定目标指标,谋划重点任务与工程,编制形成佛山市“十五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二)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成效推广

结合佛山市“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经验及本地特色产业情况,推动提炼1-2个具有本地特色的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典型案例,并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线上、线下推广。

(三)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跟踪评估

按照国家、省“无废城市”建设评估要求和标准,跟踪评估2026年佛山市“无废城市”建设情况,对当年度全市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置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汇总测算主要目标指标、重点任务、重点工程等阶段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针对性建议,为下一年度“无废城市”建设提供指导依据。

三、项目成果

(一)佛山市“十五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1份;

(二)佛山市“无废城市”建设典型案例推广总结1份;

(三)2026年佛山市“无废城市”建设跟踪评估报告1份。

更正为:

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内容

全程参与佛山市“十五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的重点任务、主要目标指标分析研究,并协助编制佛山市“十五五”“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结合佛山市“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经验情况,推动提炼1-2个具有本地特色的典型案例并开展推广。按照国家、省“无废城市”建设评估要求和标准,跟踪评估2026年佛山市“无废城市”建设情况,对当年度全市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置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形成2026年佛山市“无废城市”建设跟踪评估报告,为下一年度“无废城市”建设提供指导依据。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协助编制“十五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系统收集佛山市“十四五”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现存问题及典型案例,协助开展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危险废物等各类固体废物的产生、收运、处置、利用全流程现状摸排,协助梳理现有相关政策体系、管理机制、设施布局、技术路线、监管能力等相关信息,协助开展指标测算,对每项指标结合技术发展趋势、经济承受能力、现有基础等进行可达性分析,形成研究报告。协助搭建实施方案完整框架,承担方案核心章节的起草、内容整合、数据校核、文字规范及体例统一工作;协助收集各相关部门、公众及专家对实施方案的意见建议,根据意见建议开展方案修改、优化与完善工作。

(二)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成效推广

结合佛山市“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经验及本地特色产业情况,推动提炼1-2个具有本地特色的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典型案例,并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线上、线下推广。

(三)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跟踪评估

按照国家、省“无废城市”建设评估要求和标准,跟踪评估2026年佛山市“无废城市”建设情况,对当年度全市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置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汇总测算主要目标指标、重点任务、重点工程等阶段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针对性建议,为下一年度“无废城市”建设提供指导依据。

三、项目成果

(一)佛山市“十五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研究报告1份;

(二)佛山市“无废城市”建设典型案例推广总结1份;

(三)2026年佛山市“无废城市”建设跟踪评估报告1份。

  三、更正后时间安排

  接收报价文件时间:2026年6月15日9时至2026年6月17日18时止。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其余内容与原自采文件内容一致,如与原自采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公告澄清后的内容为准。

  2.已递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可根据本次更正内容重新提交报价文件,亦可出具书面放弃投标声明,主动放弃本次项目报价资格。未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新报价文件、且未提交书面放弃投标声明的供应商,其原有已递交的报价文件持续有效。


附件下载: 佛山市“十五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推进工作项目自行采购招标公告表(更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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